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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勞動力

 

單位:千人,%
年(民國) 15歲以上民間人口 勞動力 非勞動力 勞動力參與率 失業率
107 1,631 1,018 613 62.4 3.8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108.08.28      
http://win.dgbas.gov.tw/dgbas04/bc4/timeser/shien_f.asp    

 109.06.15

非勞動力佔38%;就業者佔60%;失業者佔2%

 
定義
◎勞動力:凡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可以工作之民間經濟活動人口均屬之,即勞動力人口=就業者+失業者。
◎非勞動力:凡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不屬勞動力之民間人口,包括因就學、料理家務、衰老、殘障、想工作而未去尋找工作及因其他原因而未去工作亦未找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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