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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勞動力

單位:千人,%

(民國)

勞動力參與率

勞動力

非勞動力

15歲以上民間人口

111

61.2

989

628

1,617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統計查詢網

 非勞動力佔39%;就業者佔59%;失業者佔2

 

定義
勞動力:凡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可以工作之民間經濟活動人口均屬之,即勞動力人口=就業者+失業者。
◎非勞動力:凡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不屬勞動力之民間人口,包括因就學、料理家務、衰老、殘障、想工作而未去尋找工作及因其他原因而未去工作亦未找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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