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擬投資或經營之事業受限於「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
-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申請-可依喜好填載1-5個中文公司名稱(經濟部依序審核,符合規定核准1個公司名稱為限)及擬經營之營業項目(可直接連結經濟部網站線上預查)。
- 申請華僑(有關華僑身分證明文件需洽僑委會),外國人投資許可
審理作業流程:
※非屬限制投資類,且投資金額未逾新台幣5億元者︰2至4日。
※非屬限制投資類,且投資金額未逾新台幣15億元者︰3至5日。
※屬限制投資類,或投資金額逾新台幣15億元,或併購案者︰10至20日。
※跨國併購案,或異常案件者:20至30日。
- 申請匯入投資額資金審定。
- 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所擬經營之營業項目如為許可業務(請連結至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檢索系統),需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籌設許可後方能進行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 申請營業登記。
- 申請工廠設立登記-視選擇之廠房地點(非製造加工業者免)。
- 出進口廠商登記-買賣業者適用(可直接連結國際貿易局網站線上申辦)。
資料來源:投資台灣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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